2026年,我国肥料行业监管政策迎来全面升级,农业农村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多项监管细则,聚焦肥料登记备案、产品质量、标签标识、市场流通等关键环节,构建“源头管控、过程监管、末端追溯”的全链条监管体系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规范行业市场秩序,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与农民合法权益。此次监管政策升级呈现“全覆盖、严标准、强追溯”三大特点,对肥料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全链条提出更高要求,推动行业向规范化、标准化方向发展。
肥料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,严把市场准入关。农业农村部修订发布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,明确肥料产品实行“分类登记+备案管理”模式,对新型肥料、特殊功能肥料实行严格登记管理,对常规肥料实行备案管理,简化备案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。登记审批过程中,强化对产品配方、生产工艺、质量标准、田间试验效果等核心指标的审核,要求申请企业提供完整的研发报告、检测报告与试验数据,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。同时,建立肥料登记证动态管理机制,对已登记产品实行年度复核制度,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注销登记证,禁止其产品入市流通。针对跨省销售的肥料产品,推行“全国统一备案平台”,企业只需在平台完成备案,即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,无需重复备案,降低企业运营成本。
产品质量与标签标识监管力度显著加大,规范市场流通秩序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肥料质量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查处有效成分含量不足、虚假标注、夸大功效、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。此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国所有肥料生产企业与销售网点,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开展抽检,抽检比例不低于辖区内肥料企业总数的30%,抽检不合格产品将被立即查封扣押,并责令企业召回已销售产品,依法追究企业法律责任。标签标识管理方面,严格执行《肥料标签通则》,要求肥料产品标签必须明确标注产品名称、养分含量、登记证号/备案号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、施用方法、注意事项等核心信息,严禁使用“高效、特效、无毒、无害”等夸大性词语,严禁虚假宣传。针对电商平台销售的肥料产品,要求平台履行主体责任,对入驻商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,建立产品质量抽检机制,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。
建立健全肥料质量追溯体系,实现全链条可追溯。农业农村部推动建立“全国肥料质量追溯平台”,要求所有肥料生产企业必须接入平台,对产品实行“一物一码”管理,每个产品赋予唯一的追溯二维码,涵盖产品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销售、使用全链条信息。消费者与监管部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,查询产品的生产企业、生产批次、检测报告、流通轨迹等信息,实现“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”。生产企业需如实记录原材料采购、生产加工、产品销售等信息,建立完整的生产台账与销售台账,台账保存期限不低于3年。销售企业需记录产品采购信息与销售去向,确保产品流通轨迹清晰可追溯。同时,鼓励农户通过追溯平台反馈产品使用效果与质量问题,监管部门将根据反馈信息及时开展调查处理,形成“监管部门+企业+农户”的多元监管格局。
此外,地方监管政策同步加码,形成全国统一监管格局。河北、山东、河南等农业大省结合地方实际,出台地方性监管细则,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。河北省明确要求肥料生产企业用地租赁期≥5年,配备专职质量检验人员,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,每年需开展2次以上产品自检与第三方检测;山东省推行“肥料生产企业信用评价体系”,根据企业质量抽检结果、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,将企业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信用等级,对A级企业给予政策扶持,对D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,限制其市场准入;河南省建立肥料质量举报奖励制度,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,对查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最高5万元的奖励,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。